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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会见笔录 时间: 年1月 日 地点:XX看守所 会见律师: 记录人: 犯罪嫌疑人: ?我们是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出示证件),接受你亲属XXX的委托,让我们前来会见你,了解一些情况。你是否同意? 答: 。 问:你是以涉嫌什么罪名、于何时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 答: 。 问:由于我们不了解你的案件情况,所以在此需要你陈述一下案件情况。要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你向本律师陈述的情况是否与侦查机关的供述相一致? 答: 问:你现在身体状况如何?是否需要钱和衣物等? 答: 问:由于你亲属只委托我们律师会见这一次,在以后的案件程序,可能会由其他律师参与来为你提供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所以,你家人也让我转告你,请你放心,注意身体。 答: 问: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答: 问:今天的会见到此为止,请你看看是否有遗漏或出错,如果没错,请你签字确认! 答:好。 (朱律师:电话:13206347070 QQ:860102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