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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解读

时间:2011-09-09 23:2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倡导诚信规范的经营服务理念,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2011年4月12日,商务部与北京市共同主办“诚信经营、规范服务——2011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高峰论坛”,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昨发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但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对网购的第三方平台经营与管理进行规范,提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纠纷解决机制。
 
       “冷静期”退货更人性化
 
  《规范》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如果后悔了,可以在承担运费的基础上无理由退货。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个人贴身用品等除外。
 
  虽然这并非强制要求,但“冷静期”概念受到网友与网商普遍关注。网友几乎全数发出支持的呼声,而奇怪的是,众多网商也对此规定表示欢迎。
 
  “这个规定很人性化,直接破解了网购的‘硬伤’,加入肯定是有好处的,就像货到付款、他人代付等可选择性计划,自愿加入的网商在承担相应的风险及义务的同时,也将收获更多客户量与更大销售量。”我市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是电子商务服务的全面升级,将为网商争取更多的关注度与可信度。
 
        网上信息不能与实物不符
 
  一件衣服,在网店上的照片高贵典雅,收到货品时却成了地摊货,不少买家有过这样的经历,并因此催生了“试衣族”,网上淘货后,还要到实体店看货,实在有点麻烦!
 
  对实物(有形)商品,《规范》要求商家要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对买家来说,货不对板是最头疼的问题,《规范》是很好,但还要看执行的效果。”栾小姐说,由于《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效果仍有待观察。
 
        将促成大宗贸易电子商务化
 
  《规范》的出台还意味着网购更加安全——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将促成更多的大宗贸易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规范》提出,日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此外,如联系不到卖家,或者卖家拒不赔付,平台应按《规范》先行赔付消费者,然后再去找卖家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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