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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和重要品牌,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紧密结合,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市突出抓好“八大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一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推进依法治市,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诚信莱芜”建设,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四是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五是坚持以德育为先,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六是从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事情抓起,打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七是深入推进“平安莱芜”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八是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