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2〕33号)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莱芜)、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1〕33号文件同时废止。
另: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省统计局统计快报)。 (朱律师:电话:13206347070 QQ:860102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