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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以来,山东省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长、区长亲自参加,定期召开由规划、环保、财政、国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用地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莱芜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工作总结三个阶段扎实推进。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莱芜局分类研究处置措施。已经具备供地条件的,采取电话催办、书面发函等形式,责令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因城市规划调整改变土地用途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及时与规划或环保部门对接,重新明确土地用途,及时出具规划条件或重新安排项目;未完成征地补偿等供地前期工作的,积极与各区、镇(街道)对接,加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促使尽快交付土地。 实行重点工作月调度制度,莱芜局将批地供地进展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每月月初组织召开由分局副局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月调度会议,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把供地率纳入节约集约用地考评,进一步调动各级加快用地报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2008年~2010年批次供地率平均达79.15%;2008、2009年度批次供地率分别达86.76%、83.74%,位列全省第一;省国土资源厅下发该市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301万平方米批而未用土地,已完成征地222万平方米,占总征地面积的91.19%;完成供地171万平方米,占应供总面积的77.11%。 (朱律师:电话:13206347070 QQ:860102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