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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如何处理?

时间:2013-11-15 14:46来源:朱彬律师网 作者:朱律师 点击:
农民工来自于乡村,往往平时不注意法律风险,在付出相关劳动后,无法拿到相关报酬的现象很多,而出现纠纷时又无所适从。
首先,农民工应建立法律风险意识,注意留存与单位或雇主之间工作关系的凭证;

其次,留存工资发放的记录,采用现金或工资卡发放的,应及时收集证据以防后患;

最后,农民工在付出艰辛劳动时,也要多考虑考虑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事项。


一般来说,农民工从事劳动分为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需要用工方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条件,比如正规单位、或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而雇佣关系,双方是一种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报酬称为工资;劳务关系中,报酬称为劳务报酬。

还有许多不同点,劳动关系发生纠纷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先行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劳务关系,可直接就报酬起诉到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责任编辑: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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