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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赔偿标准的选择

时间:2012-10-31 16:5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医疗侵权发生后,其赔偿数额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中,是不一样的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没有规定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标准总体上明显低于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由严重的医疗过错才构成的医疗事故,其损害赔偿标准竟然反而低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医疗差错!确实令人难以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成为中国的几大恶法之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也已经成为医疗机构减轻赔偿责任的保护性赔偿标准。现实情况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拼命要求自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而患者却强烈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一般医疗差错责任,这是立法本身缺陷造成悲哀。对于患者而言,事实上只能以放弃追究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责任的办法才能赢得应得的赔偿。所以,中国的法律永远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如果你想当然地认为医疗事故比医疗差错严重,您的合法权益肯定得到更大的保护,那你一定是错了!

       因此,对于患者而言,不论是医疗事故的还是非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一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标准计算赔偿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标准只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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